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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评价活动的通知

  

 

 

鲁房协发〔2017〕 2 号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关于开展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市房协(开发、物业、中介协会),各有关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5〕151号)要求“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以我省房地产开发50强、物业服务30强、中介服务10强企业为依托,加快培育知名企业、品牌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省发改委印发的《山东省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鲁发改服务〔2016〕1328号)提出“加快转变房地产企业发展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以我省房地产开发50强、物业服务30强、中介服务10强企业为依托,加快培育知名企业、品牌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住宅产业联盟。”

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我会拟开展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综合实力评价活动,旨在推出一批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提高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加快转变房地产企业发展模式,增强行业整体实力。通过本次评价活动,充分展示我省房地产企业的良好形象、综合实力、社会贡献,为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住宅产业联盟奠定基础,推动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开展原则

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的原则。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进行。

 三、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2月20日前):企业申报、设区市初审阶段

第二阶段(2月21-26日):省房协各专委会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企业

第三阶段(3月1-15日):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第四阶段(3月中下旬):结果公告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价活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承办。省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省房地产业协会组成省评价委员会,负责“综合实力”评价工作。本地企业的推荐和本地企业主要考核指标初审及核对工作由各市协会负责,市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指标的打分和监督;尚未设立协会的城市可由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二)申报截止时间:企业向各市协会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2月13日。附件可登录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sdzzfdc.org)。

(三)评价活动期间,组委会及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评价活动中所需费用从会费中列支。

(四)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企业在评审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本年度的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评。

联 系 人:衣帛、张欣华、孙莉

联系电话:87087216  87087217  87087139

电子材料发至sdfxmsc@163.com邮箱

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21号,省房地产业协会,邮编250001

附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强评价活动方案

2.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30强评价活动方案

3.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经纪、咨询)综合实力10强评价活动方案

4.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强评价申报表

5.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30强评价申报表

6.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经纪、咨询)综合实力10强评价申报表

4、5、6项申报表可从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sdzzfdc.org)通知栏下载。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2016年01月12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

附件1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强

评价活动方案

一、参评条件

(一)凡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法人企业均可申报参评。已成立企业集团且该企业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则以企业集团为单位(企业集团包括:核心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不含在其中)参加评价,其成员企业不再参加评价。

(二)参评企业不仅要在开发规模、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经营业绩、诚实守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且在社会贡献、品牌信誉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诚信经营,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

(四)为促进全省均衡发展,依据本通知规定进行排名并经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市第一名骨干企业,直接进入50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参评:

1.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如有拖欠工程款、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2.在开发经营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消费者投诉较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评价标准

(一)评价指标

1.经济类指标及其权数(分值)(权数为50%,50分)。

(1)年度销售收入                    权数5%

(2)企业净资产                      权数10%

(3)年度在建面积                    权数10%

(4)年度竣工面积                    权数15%

(5)年度销售面积                    权数10%

2.管理质量类指标及其权数(分值)(权数为50%,50分)。

(1)企业银行信用等级                权数10%

(2)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权数5%

(3)开发项目获奖情况                权数30%

(4)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执行情况      权数5%

(二)计算方法

1.经济类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照参评企业的条件,拟定出候评企业,然后分别计算出候评企业经济类指标的平均值,以每个候评企业经济类指标值分别除以相应的平均值,得出分值系数,再将分值系数乘以权数(分值)后相加,得出该企业的经济类指标分值。

计算公式(以年度销售收入指标为例,其余指标同样计算)

指标分值=年度销售收入÷候评企业销售收入平均值×销售收入所占的权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价年度的开发业绩和开发建设行为,包括异地开发业绩(指在异地以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的企业,参股子公司不含在其中)。

2.管理质量类指标计算方法。

(1)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为AAA的得10分,AA得6分,A得3分,没有得0分。

(2)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及数量符合要求,定期组织企业人员参加省、市级专业技术培训得2分;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可得3分(以培训结业证书及获奖证书为准)。

(3)开发项目的获奖年度为2015-2016年度,获奖层次为省部级奖项。部级综合类奖项,每次(项)得15分,省级综合类奖项,每次(项)得8分;部级单项奖,每次(项)得10分,省级单项奖每次(项)得5分。

(4)开发项目配套设施符合规划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售及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完成效果良好得5分;完成情况一般得3分。未完成交付使用的得0分(由设区市开发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企业以上各项分值累加,最后以得到的总分值排序,前50名即为50强企业。

有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或列入银行、法院失信企业名单的,一票否决!

三、申报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强评价申报表(书面和xls格式电子版)

(二)基础材料卷

1.企业简介及2016年度主要经营业绩(2000字以内);

2.反映企业整体形象的六寸照片和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项目照片2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验资报告及2016年审计报告;

6.以企业集团参评的,须附集团及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集团及各子公司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2015-201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年报。

(三)资信卷

1.银行信用等级证书;

2.省、市级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证书;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2015-2016年度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

5.执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认定证书;全装修认定证书;

6.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执行情况证明(市开发主管部门出具)。

(四)业绩卷

1.2015-2016年竣工及在建项目一览表;

2.已竣工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

3.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明。

四、有关要求

(一)涉及参评企业(集团)的经济类数据资料,由评价委员会根据企业(集团)2015-2016年的统计年报和经过审计的财务年报共同采集、审定。控股公司标准类数据按比例计入。

(二)省部级奖项的确定均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颁发为准,各种社会性评比一律不予记入。

(三)申报材料要求一律用A4纸打孔装订,内容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排列;同时提供光盘资料,光盘资料中的照片必须是实景,如附效果图将作为无效材料退回。

附件2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30强

评价活动方案

一、申报条件

1.已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近2年无行政处罚和经查实的举报投诉;

3.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街道办事处和业主对服务满意度高。

    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二、申报方式

 1.企业自愿申请参评,报送材料。

 2.各市有地方协会的,组织初审并初步打分,填报推荐意见。

 3.各市行业协会及市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后,将材料统一上报至我会组委会。

三、申报资料

1.被推荐企业介绍资料800字左右;

2.提供反映企业整体形象的六寸照片和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项目照片2张;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2个在管项目的服务满意率调查表(加盖所属街道办事处公章)、近2年主要荣誉证明等真实性资料(均为复印件)。

4.2016年度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30强评价指标评审表。

请将文字材料及照片装订整齐一份送我会,并报送电子版。(注:书面材料要求A4版面,电子版材料中申报表需要xls格式)

附件3

山东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经纪、咨询)

综合实力10强评价活动方案

一、申报条件

1.已取得资质并有8名以上评估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已取得备案或加入行业自律管理的房地产经纪、营销代理、咨询机构;

3.近2年无行政处罚和经查实的举报投诉。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二、申报方式

 1.企业自愿申请参评,报送材料。

 2.各市有地方协会的,组织初审并填报推荐意见。

 3.各市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盖章后,将材料统一上报至我会组委会。

三、申报资料

1.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机构综合实力10强评价申报表;

2.被推荐企业介绍资料800字左右;

3.提供反映企业整体形象的六寸照片;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备案)证书、近期主要业绩汇总、2016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度业务统计,近2年主要荣誉证明等证实性资料(均为复印件)。

请将文字材料及照片装订整齐一份送我会,并报送电子版。(注:书面材料要求A4版面,电子版材料中申报表需要xls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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